居民申请办理新装用水 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3213  更新时间:2017/9/12 14:01:30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 

    1、居民申请安装自来水,可向我司任一营业服务窗口申请,用户需按申请表要求写明户名、地址、用水人口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,并注明所属街道或居委会,同时应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、产权复印件(如身份证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时,应附户口簿复印件)。

    2、在申请人把申请表交到营业窗口后,5个工作日内我司将派人到现场勘察,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,我司营业窗口将通知申请人办理交费、施工破路占道等外部手续,并签订《供用水合同》。用户到相关银行(见银行缴费说明)办理个人水费代扣帐户签约手续;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,我司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退件。

    3、符合供水条件的项目,在上述手续齐备后,我司工程分公司5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安装。

    4、已安装自来水的用户,因各种原因需要更大水表或更改表位,应重新按规定到我司营业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否则,因此造成违章的,按《城市供水条例》、《供水章则》等有关规定处理。